昨日,市工商局发布今年上半年12315消费维权分析报告。报告显示,市工商局12315执法网络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、投诉、举报32892起,共挽回经济损失243.7万元。
咨询
咨询量同比增长12.55%
上半年,市工商局12315执法网络受理消费者咨询25097件,同比上涨12.55%
商品消费类
集中在汽车、家电、家具等质量问题及三包规定方面
服务消费类
集中在餐饮店、美容店、健身房、洗车行的服务预付卡退费方面
投诉
涉及汽车、预付卡投诉集中
上半年
市工商局12315执法网络受理消费者投诉7177件,同比下降1.8%
●商品消费类共3818件,占投诉总量的53.20%。集中在购车商家不退订金、4S店修车出现问题、服装鞋帽质量不过关、瑕疵商品退货难、在有效退换货期内出现问题商家却称只能维修等方面。其中,涉及汽车的投诉为762件,占商品类投诉量的20%,排名第一
●服务消费类集中在美容美发店办卡商家不履行承诺、KTV等娱乐场所商家无故增加霸王条款、餐饮店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、影楼不按合同履行承诺。其中,各商家办理的会员卡因店面转让无法使用等问题也较集中
举报
问题主要集中在虚假宣传、无照经营等方面
上半年
共受理消费者举报618起,同比下降11.2%,
办结率100%
●商品消费类集中在商家对商品进行虚假宣传、夸大使用功效等方面
●服务消费类集中在无照经营,在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以及商标侵权等方面
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分析,咨询量同比上涨而投诉和举报量均有不同幅度下降,说明在我市不断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同时,消费者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。
小提醒
购车各个环节都有注意事项
针对今年上半年汽车投诉量较大的情况,报告还发布了相关消费警示,提醒消费者在购车各个环节应注意事项——
1 购车前
综合比较4S店的报价,价格相差不大时,看主要价格所包含的项目、比较售后服务,了解车辆性能、配置。
2 购车时
预订或直接购车时,应订立书面合同。合同中注明预订的车型、配置、颜色、购车金额、交车时间、交车地点等内容,注明违约责任,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。
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一定要注明所交“订金”或“定金”的数额。定金有明确的法律规定,如果支付定金方违约则定金不予返还;如果收取定金方违约,需向支付定金一方双倍返还定金。订金则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,当合同没有履行时,仅就订金而言,应当返还,如合同没有履行是一方违约造成的,应由违约方承担责任。
3 提车时
仔细查看经销商提交的车是否与所购车的配置一样,查验车是否有损伤或是二次喷漆迹象,查看是否有随车车辆合格证等。
4 购车后
保管好随车的各类凭证。(洛阳晚报记者 郭飞飞 实习生 姜方 通讯员 邵雅慧 李二帅)
原标题:洛阳上半年12315消费维权分析报告出炉 涉及汽车、预付卡投诉集中